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

越南政府擬自明(2014)年1月1日起,對勞資雙方實施補充繳交退休保險費之試辦

越南勞動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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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勞動部與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已於本(2013)年9月26日舉辦補充繳交退休保險政策的研討會,以徵詢各部會及業界的意見。
據越南勞動部范次長明勳(Pham Minh Huan)於會中表示,目前全球約有80個國家實施補充繳交退休保險的政策,惟越南仍未予推展,而現行實施的越南社會保險法,正面對退休金給付增加而退休基金結存日益減少的窘境,若不予修訂相關法令時,越南退休基金將面臨喪失支付能力的現象。為此若能順利推動補充繳交退休保險政策時,將可舒緩預算支付壓力且可增加勞工退休的福利。
依據越南勞動部擬定補充繳交退休保險計畫草案,雇主和受僱勞工補充繳交退休保險費的額度,相當勞工月薪資之5%至22%不等,每月至少繳交25萬越盾(目前官滙率1美元兌換21,036越盾),最多為506萬越盾,且將按基本薪予以調整。前列補充繳交退休保險費的額度,由勞資雙方於動合約上協商為之,惟勞工繳交最高的額度,不可超過補充繳交退休保險費總額度的50%。
當勞工退休年齡期滿後,除享受社會保險法給付月退休金外,將可按月領取前列退休保險補助金,領取期限為15個月,領取的額度將以繳交勞工所屬帳戶結餘總額除以180個月認定為之。對於出國定居的勞工則可取單1次的相關補助金,若勞工亡故時,其親屬可以繼方式享受單1次補助。
越南勞動部預計將在本年11月提報總理審議,若得核准時,將自明(2014)年1月1日起開始進行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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