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越南政府草擬明(2014)年發展越南經濟社會之施政方針

越南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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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阮總理晉勇(Nguyen Tan Dung)已於本(2013)年12月23日與全國各省市政府舉行視訊會議,以討論有關落實越南國會通過明年發展經濟社會計畫的措施草案。
依據越南國會通過明年發展經濟社會的計畫,越南政府應繼續穩定宏觀經濟發展、抑制通貨膨脹;以加強推動接合更新發展經濟模型和重組經濟結構的基礎上,合理發展經濟與有效提升經濟體運作品質及市場競爭力;確保穩定社會生活與福利,改善民眾生活水準;合理並有效使用國家資源,加強環保且主動因應氣候變遷;加強推動改革行政與防範貪污及浪費;改善經營環境;確保國防、政治社會安全;擴展並提升對外合作成效以及融入國際組織。越南國會亦已制定明年經濟發展的預估值,包括GDP成長約5.8%、出口金額成長10%、貿易赤字占出口金額之6%、CPI上漲約7%、投資發展社會總金額占GDP約30%、降低貧窮戶數至1.7%-2%、創造約160萬個勞工就業機會等。
依據越南政府草擬執行前列國會制定發展經濟社會的指標,越南總理業要求各部會及省市政府應致力指導並同步執行下列措施:
一、穩定宏觀經濟發展及抑制CPI上漲,其中將有效採取靈活貨幣管理政策、實施年度財務緊縮措施、徹底推動節約;發展市場,確保貨品供求平衡;加強檢查市場營運及貨品價格;加強推動出口並檢控進口。
二、致力解決廠商經營困難及推動發展生產經營,其中將創造有條件讓廠商、合作社及家庭生產戶接洽資金來源;重新審核、檢查、修訂及有效開展鼓勵與提供發展生產經營的優惠措施。
三、於推動接合更新發展經濟模型和重組經濟結構的基礎上,合理發展經濟與有效提升經濟體運作品質及市場競爭力,其中加強推動體制與行政改革;提升人力素質;致力興建基礎設施工程;加強推動經濟重組接合革新經濟成長模型。
四、確保定社會生活與福利,提升民眾生活水準。
五、有效並合理使用國家資源,加強保護環境並主動因應氣候變遷。
六、加強推動防範貪污與浪費工作,實施節約政策,解決申控訴案件。
七、確保國防及社會秩序安全。
八、擴展並提升對外合作成效以及加強融入國際組織。

越南政府公告自明(2014)年2月10日起,採取各項優惠措施,以鼓勵業者投資發展若干農業及農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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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已於本(2013)年12月19日發布第210/2013/ND-CP號公告,有關鼓勵企業投資農業及農村的規定,並規定自明年2月10日起開始實施,且取代政府2010年6月4日第61/2010/ND-CP號公告。
前列第210/2013/ND-CP號公告計20條,其重點內容如下:
一、 用語釋義:
(一) 農村地區係指不包括城市轄屬坊和區之地界區域。
(二) 特別優惠投資的農業領域,係包括本(第210/2013/ND-CP號)附錄所列產業清單,以及依據總理於各個時期所核定的其他產業。
(三) 特別優惠投資的農業計畫案,係指屬於特別優惠投資的農業領域,且依據投資法令規定於經濟社會條件特別困難地區執行的計畫。
(四) 優惠投資的農業計畫案,係指屬於特別優惠投資的農業領域,且依據投資法令規定於經濟社會條件困難地區執行的計畫。
(五) 鼓勵投資的農業計畫,係指屬於特別優惠投資的農業領域,且於農村地區執行的計畫。
二、適用優惠及協助投資的原則:
(一) 對於投資開發原料區,而與人民聯盟具備穩定生產原料合約的投資業者,得優先審議適用優惠及協助投資。
(二) 倘企業於同一時間內具有享受各種優惠額度及其他不同協助的計畫案,則企業可選擇適用最有利的優惠及協助投資。
(三) 業已使用國家信用擔保及信用優惠資金的計畫案,非適用本公告從國家預算來源提供協助的對象。
三、土地使用費之減免:
(一) 具有屬於特別優惠投資農業計畫案的投資業者,若獲得政府交付土地執行者,則免徵該計畫案的土地使用費。
(二) 具有屬於優惠投資農業計畫案的投資業者,若獲得政府交付土地執行者,則該計畫案應上繳國庫之土地使用費的金額,得減免70%。
(二) 具有屬於鼓勵投資農業計畫案的投資業者,若獲得政府交付土地執行者,則該計畫案應上繳國庫之土地使用費的金額,得減免50%。
四、土地和水面租金之減免:
(一) 具有屬於優惠投資農業及鼓勵投資農計畫案的投資業者,當向政府承租土地及水面時,准予適用由中央直轄市及省政府制定土地價格表中所列同類土地之最低價格。
(二) 具有屬於特別優惠投資農業計畫案的投資業者,自投資計畫案完成且投入運作日起,免徵其土地及水面的租金。
(三) 具有屬於優惠投資農業計畫案的投資業者,自投資計畫案完成且投入運作日起,免徵其首15年的土地及水面之租金。
(四) 具有屬於鼓勵投資農業計畫案的投資業者,自投資計畫案完成且投入運作日起,免徵其首11年的土地及水面之租金。
(五) 具有屬於特別優惠、優惠以及鼓勵投資農計畫案的投資業者,免徵其興建勞工宿舍、種植綠樹及公共福利用地面積的租金。
五、附錄:特別優惠投資農業及農村項目清單
(一)植林、保護森林、種植藥材樹。
(二)興建及開發供加工業用的集中原料區、興建大型農地。
(三)集聚飼養家畜、家禽、養殖水產。
(四)生產及發展植物、飼養動物、林產及水產種苗。
(五)應用生物科技;生產農業、林業、水海產高科技。
(六)遠洋捕撈海產。
(七)生產及精製鹽。
(八)生產原料及加工家畜、家禽、水產飼料;生物製品。
(九)加工及保管農、林、水產品及藥材。
(十)使用農林產品直接生產人造木板、紙漿、紙及紙板。
(十一)生產動物用藥、保護植物藥品原料和藥品;生產供改善及處理畜牧和養殖水產環境的產品。
(十二)生產手工產品;民族傳統文化產品。
(十三)興建清潔水供應系統、排水系統。
(十四)興建、改善及升格屠宰場、工業集中性保管家畜和家禽加工產品。
(十五)處理污染和保護環境;蒐集和處理廢水、氣體及固體廢棄物。
(十六)興建農村菜市場;興建農村勞工宿舍。
(十七)生產為農業、林業、漁業和鹽業提供服務之機器設備、附加劑、輔助劑、食品加工設備。
(十八)提供保護農村植物和獸醫的勞務。
(十九)農村農業、林業、漁業和鹽業生產提供科技投資諮詢的勞務。
六、新舊法令適用規定:
(一)對於符合本公告規定享受優惠條件,而在本公告生效前業已執行,且尚未享受前列第61/2010/ND-CP號公告規定優惠的投資計畫案,則其投資計畫執行的剩餘期間,可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優惠。
(二)對於正在享受第61/2010/ND-CP號公告規定優惠及協助的投資計畫案,則准予繼續享受該等優惠,或可建議對其投資計畫執行的剩餘期間,享受公告規定的優惠。
此外前列第210/2013/ND-CP號公告亦規定對投資農業及農村,提供訓練人力、開發市場、應用科技;投資設置屠宰場、飼養家畜、種植藥材樹、海洋養殖海產、乾燥玉米、稻米、薯類、木薯、加工咖啡豆、保管農林水產品,提供相關的協助或資助。
我商可在越南政府http://www.chinhphu.vn網站,載前列第210/2013/ND-CP號公告全文,俾便參用

越南造紙的小企業瀕臨破產、停止生產營銷或放緩的狀況

越南工業暨貿易資訊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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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紙業及紙漿協會秘書長武玉寶在2014越南國際造紙展會期間上表示,本(2013)年越南紙漿和造紙工業面臨種種困難,惟造紙產業仍保持7%的增長率。但是不少越南造紙的小型企業(年產1萬公噸以下)瀕臨破產、停止生產營銷或放緩的狀況。
累計,越南本年紙張消費的總產量為300萬公噸,較去年增長3%,其中,國內生產量為170萬公噸,較去年同期增長7%,其餘的120萬公噸來自外國,進口量較去年同期成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