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越南政府公告自後(2015)年1月1日起,對於投資關外倉庫及保稅倉庫而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者,將被中止營運

越南工業暨貿易資訊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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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越南財政部2013年10月9日第128/2013/TT-BTC號公告規定,對於投資成立關外倉庫的至少面積應在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置放貨品的倉庫則在1,000平方米的面積以上。
據越南海關總局表示,越財政部發布前列第128/2013/TT-BTC號公告規範關外倉庫的面積,係防範業者成立面積甚小且投資呈現散落的關外倉庫,造成海關管理困難及浪費海關人力的現象。另自2015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的越南關稅法修訂案,亦有類此規範。
為落實前列第128/32013/TT-BTC號公告有關關外倉庫的規定,越南關總局業要求各省海關局知會轄屬投資開發關外倉庫的業者,應在2014年12月31日前擴大其倉庫面積。又依據該第128/2013/TT-BTC號公告第66條第1項e點規定,對於在2014年12月31日後而未擴大關外倉庫及保稅倉庫面積者,將被中止營運。
截至本(2013)年7月間,越南海關總局共核發成立112關外倉庫的執照,其中有74個關外倉庫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

越南稅務總局輔導企業於認定課稅所得時,不得扣除勞工薪資和獎金的情況

越南工業暨貿易資訊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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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稅務總局為解決各省市稅務局於受理計算企業營所稅時,可否將其不予繳交社會保險費的薪資,列入為企業支出項目的困擾問題,據該總局表示,企業於認定計税所得時,得扣除所有支出費用,惟須符合下列規定條件:
一、 實際支出項目應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連;
二、 支出的項目依據越南法令規定充分具備發票及單據者。
惟依據越南稅務總局本(2013)年11月18日第3884/TCT-CS號公告的規定,企業於認定其課稅所得時,不得扣除給付勞工下列的薪俸、工資及獎金:
一、 已將勞工薪俸、工資及其他應給付的款項計列入企業稅期之生產經營支出費用,而實際尚未給付或依法令規定不具備相關單據,或給付勞工獎金及為勞工投保壽險費,而未將其給付或享受的條件與額度列入下列文件之一者:
a) 勞動合約;
b) 集體勞工協議書;
c) 集團、總公司及公司財務準則;
d) 董事長、總經理、經理依據總公司和公司財務準則制定之獎金制度。
二、 提交年度租稅決算文件期滿而尚未支付之應給付勞工的薪俸、工資及其他款項,惟若企業為確保給付勞工薪資不予間斷且不使用於其他目的,而已提撥預防基金以補充其後續年度薪資金額者,則除外,所提撥預防基金的額度由企業決定,惟不可超過給付薪資總額之17%。
三、 責任無限公司及乙名成員型態責任有限公司業主的薪資;非直接參與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的公司創始人、董事會成員之酬勞費。
依據前列規定,舉凡給付勞工有直接涉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且具備相關發票及單據的薪資和獎金,則准予列入為企業生經營支出的費用。對於不繳交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將依據社會保險規定處置。

越南本(2013)年經濟成長約5.42%

越南統計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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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統計總局統計資料指出越南本年達到的經濟發展指標如下:
一、GDP: 
越南本(2013)年GDP較去年成長約5.42%,其中第1、2、3及4季分別成長4.89%、5%、5.14%及6.04%,雖然低於本年度計畫成長5.5%的預估值,惟仍高過去年GDP成長5.25%的數據。越南本年GDP成長5.42%中,農林漁業成長2.67%、工業及營造業成長5.43%(去年為5.75%)及服務貿易業成長約6.56%。另越南本年GDP結構中,農林漁業占18.4%、工業及營造業占38.3%及服務貿易業占43.3%。越南本年平均國民所得約1,900美元。
二、 工業生產指數(IIP):
越南本年工業生產指數較去年成長5.9%,其中第1、2、3及4 季分別成長5%、5.5%、5.4%及8%。越南本年IIP達到較高成長的產業,計有紡織(成長21.8%)、皮革及相關產品(15.3%)、生產金屬產品(14.4%,惟機器設備除外)、製造具備引擎車輛(13.5%)、生產藥品及化學藥品(11.6%)、成衣(10.4%)、製造電力設備(9.6%)、開採及處理水質(9.5%)及紙業(9%)等。
截至至本年12月1日止,越南加工製造業產品庫存的指數,較去年同期成長10.2%(2011年及2012年同期成長23%及20.1%)。
三、物價消費指數(CPI):
越南本年CPI上漲約6.6%,遠低於去年CPI上漲9.21%的數據,其中越南本年第1及3季CPI呈現遽漲,平均每月上漲為0.8%,而第2及4季CPI上漲稍為穩定,每月平均上漲0.4%。
四、 投資發展社會總金額:
越南本年投資發展社會總金額約1,091兆1,000億越盾,成長8%且占GDP之30.4%,其中國營企業投入金額約440兆5,000億越盾,成長8.4%及占40.4%;民營企業為410兆5,000億越盾,成長6.6%及占37.6%;外資企業為240兆1,000億越盾,成長9.9%及占22%。
五、貨品零售及勞務總營額:
越南本年貨品零售及提供勞務總營業額約2,618兆越盾,較去年成長12.6%,為越南最近4年來成長最低的年份(若排除價格上漲的因素,則2013年僅成長5.6%、2012年成長6.5%及2011年成長4.4%),其中國營企業有258兆6,000億越盾,占越南本年貨品零售及勞務總營業額之9.9%,衰退8.6%;國營以外企業為2,269兆5,000億越盾,占34%及成長32.8%。
六、吸收外資情形:
截至本年12月15日止,越南計吸收1,275件新外資案,投資總資金額為216億美元(含增資73億美元),成長54.5%。越南本年外資案到位資金約115億美元,成長9.9%。
越南本年吸收外商投資的主要產業計有加工製造業(166億美元,占76.9%)、發電及輸配電力、瓦斯、熱水及蒸氣能源(約20億美元,占9.4%)、其他產業(約30億美元)占13.7%。
越南50個省市本年吸收外資中,太原省居首為33億8,110萬美,占越南本年吸收外資總金額之23.7%,其次為平順省,有20億2,960萬美元,占14.2%;海防市有18億4,360萬美元,占12.9%;平定省有10億1,970萬美元,占7.1%胡志明市、同奈省、平陽省及海陽省分別為9億4,900萬美元、7億4,510萬美元、7億1,400萬美元、6億2,060萬美元,各占6.6%、5.2%、5%及4.3%。
南韓為越南本年外資的最大來源國,計有37億5,210萬美元,占外商新投資計畫登記總金額之26.3%,其次為新加坡廠商,有30億1,410萬美元,占21.1%;中國大陸有22億7,660萬美元,占16%;日本有12億9,500萬美元,占9.1%;俄羅斯有10億2,170萬美元,占7.2%、港商有6億400萬美元,占4.2%及台灣有4億美元,占2.8%。
七、 國庫收支概況:
越南本年國庫總收益約790兆8,000億越盾,占年度計畫目標之96.9%;國家預算總支出金額約988兆2,000億越盾,超出年度計畫目標之0.8%。越南本年預算赤字占GDP之5.3%,超過年度計畫目標之4.8%。
八、金融業:
截至本年12月12日止,越南金融業結算能力成長14.64%;募款成長15.61%;信用成長8.83%(雖然高過去年成長數據,惟仍低於年度計畫12%的預估值),越南銀行結算能力已獲改善,外滙相當穩定及國家外滙存底增加。
九、出口金額:
越南本年出口約1,322億美元,較去年成長15.4%(2012年成長18.2%、2011年成長34.2%),其中越南國內企業出口約438億美元,成長3.5%;外資企業(含原油出口金額)約884億美元,成長22.4%,若排除原油出口金額,則外資企業出口812億美元,成長26.8%。倘排除貨品價格上漲因素,則越南本年出口金額成長18.2%。
越南本年出口的貨品結構中,重工業和礦產品約586億美元,占44.3%及成長21.5%;輕工業及手工業產品約503億美元,占38.1%及成長16.3%;農林產品約165億美元,占12.5%及衰退1.9%;水產品約67億美元,占5.1%及成長10.6%。
越南本年貨品輸出的最大市場仍為歐盟,金額約244億美元,成長20.4%,其次為美國約237億美元,成長20.3%;日本約136億美元,成長3.8%、中國大陸為131億美元,成長2.1%。
十、進口金額:
越南本年進口總金額為1,313億美元,成長15.4%(2012年及2011年分別成長6.6%及25.8%),其中國內企業進口568億美元,成長5.6%,外資企業進口745億美元,成長24.2%及占越南本年進口總金額之56.7%。若排除貨品價格上漲時,則越南進口總金額僅成長18.3%。
越南本年的最大進口國仍為中國大陸,進口金額約368億美元,成長26.7%;南韓排第2名計208億美元,成長34.1%;日本為116億美元,衰退0.18%;歐盟約92億美元,成長4.2%;美國計51億美元,成長6.1%。
十一、企業成立及解散概況:
越南本年計有7萬6,955家新成立的企業,較去年成長10.1%,登記投資總金額約398兆7,000億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036越盾),比去年衰退14.7%。另越南本年因營運面臨困難須暫時中止或散的企業共有6萬737家,較去年成長11.9%,其中有9,818家企業解散,成長4.9%,暫時中止營運有1萬803家,成長35.7%。
十二、失業率:
越南本年適齡勞動失業率約2.2%,其中城市地區為3.58%及農村為1.58%(去年相應數據分別為1.96%、3.21%及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