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

越南財政部建議調高啤酒、酒品及菸的特別消費稅

越南西貢經濟時報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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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財政部建議政府於提報國會審議修訂特別消費稅法中,調高啤酒、酒品及菸適用的特別消費稅,其中預計將自明(2015)年7月1日起,調高啤酒和酒品(含酒精20度以上者)的別消費稅率 從目前的50%調高為65%,而酒精20度以下的酒品,從25%調高為35%,至於菸支、雪茄及其相關製品,則從65%調高為75%(擬實施至2017年12月31日止),而從2018年1月1 起將繼續調高至85%,藉以限制越南民眾消費,且保護越南消費者健康。
據越南啤酒酒品暨飲料協會表示,越南國內市場於去年計銷售30億公升啤酒(2012年亦然),在亞洲地區排第3名,僅次於中國大陸及日本。若越南每公升啤酒價格以1美計算,則越南每年花費約10億美元,超過越南每年出口稻米帶來外滙的3倍。
又據越南菸業協會告稱,平均越南每年銷售逾40億包菸支,其中2010年、2011年及2012年分別銷售38.86億、41.31億及41.74億包菸支,若每包菸支以0.5美元的價值估算,則越南每年燒掉逾20億美元的貨幣。
為此越南財政部建議調高啤酒、酒品及菸特別消費稅的草案,若獲得國會通過實施時,預計越南國庫每年將可大幅增加收益,其中課徵啤酒的特別消費稅額,分別從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將增加至7兆8,000越盾、9兆越盾及10兆3,000億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036越盾),而收取酒品的相應稅額亦分別增加至3,890億越盾、4,470億越盾及5,140億越盾,至於菸支者,則國庫將分別增加2兆930億越盾、3兆3,000億越盾及7兆7,000億越盾的收益。

越南工商部公告自本(2014)年2月7日,免徵若干產業進口原料及物資等關稅

越南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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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商部已於本(2014)年1月23日發布第02/VBHN-BCT號公告,有關免課徵若干產業原料及物資(不含其廢料、廢棄品、包裝材料及保養物品)等進口關稅的規定,並規定自本年2月7日起開始實施,且取代該部2004年8月26日第07/2004/TT-BTM號公告。享受免進口關稅的前列物品,應屬越南國內尚未能生產的貨品項目。
依據前列第02/VBHN-BCT號公告規定,舉凡投資屬於越南政府第108/2006/ND-CP號公告投資法若干條文施行細則附錄一A節所列特別鼓勵投資優惠產業清單的計畫案,進口屬於下列農林水產業領域的原料和物資等,免徴其關稅。
一、 植林及照顧森林領域:包括植物種苗、獸醫藥品、農藥、肥料、照顧植物化學品。
二、 在荒涼及尚未開墾土地從事養殖水產、種植林業和農業:動植物種苗、種蛋、種籽、養育種苗飼料、獸醫藥品、農藥、肥料、照顧動植物種苗化學品、改善養育種植物種苗環境物質。
三、 從事生產人工種苗、高經濟效益新品種動植物種苗、植物原始種苗、種蛋、種籽、養育種苗飼料、獸醫藥品、農藥、肥料、照顧動植物及其種苗化學品、改善養育種植物種苗環境物質。
四、 從事開採、生產和精煉鹽品,包括未經加工粗製的天然鹽、生產商業鹽品技術用化學品。
五、 經常僱用5,000名勞工以上計畫案進口工業用原料及物資。
另前列第02/VBHN-BCT號公告亦規定,對從事屬於越南政府第108/2006/ND-CP號公告投資法若干條文施行細則附錄二所列經濟社會條件特別因難地區清單,以及從事投資生產機器、電力及電子零件的計畫案,免徵該等計畫案進口原料及物資的關稅(註:在經濟社會條件特別因難地區從事投資計畫進口的零件,則不得免徵關稅) 。
我商可在越南工商部www.moit.gov.vn網站,下前列第02/VBHN-BCT號公告規定全文,含免稅具體貨品項目,俾便參用。

越南工商部公告自本(2014)年2月20日起,從事貨品暫進口後復運出口、暫出口後復運進口及過境新規定

越南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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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商部己於本(2014)年1月27日發布第05/2014/TT-BCT號公告,有關從事貨品暫進口後復運出口、暫出口後復運進口及過境的規定,並規定自本年2月20日起開始實施,且取代該部2011年3月30日第10/2011/TT-BCT號公告第1條第4項規定及附錄五所列資料,以及工商部2013年2月18日第05/2013/TT-BTC號公告。
依據前列第05/2014/TT-BCT號公告規定:
一、 從事暫進口後復運出口冷凍貨品的企業,應具備下列規定的條件:
a)至少成立2年紀錄者;
b)有從事進出口或暫進口後復運出口項目活動者;
c)有向企業所在地的省市國庫或央行分行繳交100億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036越盾)押金者;
d)具備服務於暫進口後復運出口冷凍貨品的場地和倉庫,其面積至少為1,500平方公尺且可容納100個40呎的貨櫃等。另對於業者已申報,以辦理核發代號手續之前列場地和倉庫,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出租予其他廠商,俾再申請核發代號。
二、從事暫進口後復運出口適用特別消費稅及二手貨品的企業,應符合下列規定的條件:
a)至少成立2年紀錄者;
b)有從事進出口或暫進口後復運出口項目活動者;
c)有向企業獲得核發營業登記證或企業登記證所在地的省市國庫或央行分行,繳交70億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036越盾)押金者。
三、核發貨品個別代號:對於從事暫進口後復運出口冷凍、適用特別消費稅及二手貨品,若符合前列一及二項規定條件的企業,將獲得工商部審議發給暫進口後復運出口貨品的代號。該代號係各組貨品適用的個別代號,其效期自核發起為3年。企業取得前列代號的各組貨品,僅准予於該組貨品範圍內從事暫進口後復運出口之經營。
我商可在越南工商www.moit.gov.vn網站,下載前列第05/2014/TT-BCT號公告全文及相關附錄資料,包括禁止從事暫進口後復運出口和轉口貨品項目清單(附錄一)、暫時中止經營之暫進口後復運出口和轉口貨品項目清單(附錄二)、具備條件之從事暫進口後復運出口冷凍貨品項目清單(附錄三)、具備條件之從事暫進口後復運出口適用別消費稅貨品項目清單(附錄四)、前列附錄一及二清單以外准予從事暫時進口後運出口,而具備條件之非屬禁止出口、暫時中止出口、禁止進口、暫時中止進口的二手貨品項目清單(含其具體海關稅號),俾便參用。

越南去(2013)年貿易總金額高達2,642億6,000萬美元,較前(2012)年成長15.7%

越南工業暨貿易資訊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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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海關總局統計資料顯示,越南去(2013)年12月份貿易總金額高達238億2,000萬美元,較前(2012)年同期成長3.7%,其中,貨品進出口金額分別為121億8,000萬美元及116億4,000萬美元,因此,越南該期貿易逆差為5億4,800萬美元。
累計越南去(2013)年貿易總金額高達2,642億6,000萬美元,較前(2012)年成長15.7%,其中,貨品進出口金額分別為1,321億2,500萬美元及1,321億3,500萬美元,較前年分別成長16.1%及15.4%。
又據越南統計資料顯示,越南去年國內企業與外資企業(FDI)貿易總金額分別為1,089億2,000萬美元及1,553億4,000萬美元,較前年分別成長4.4%及25.3%,其中,國內企業貨品進出口金額分別為577億美元及512億2,000萬美元,較前年分別成長7.2%及1.5%,外資企業貨品進出口金額分別為744億3,000萬美元及809億1,000萬美元,較前年分別成長24.2%及26.3%。
值得一提是,越南去年與全球240個國家進行貿易,其中越南對11個國家呈現出超10億美元以上,而對6個國家呈現入超10億美元以上。美國續為越南貿易順差之首要市場,順差金額為186億4,000萬美元,次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38億1,000萬美元)、英國(31億3,000萬美元)、香港(30億6,000萬美元)、柬埔寨(24億2,000萬美元)、荷蘭(22億6,000萬美元及日本(20億美元)等。

第8年越南持續為國際腰果出口最大國

2013年越南腰果出口量為264,000公噸,出口金額達16.6億美元。若加上腰果附加產品,出口總額達20億美元。美國、中國及荷蘭仍為越南腰果最大出口之市場。
越南腰果協會稱,2013年係第8年越南超越印度成為國際腰果出口最大國。2014年越南腰果產業注重提高腰果產品之附加價值,維持向2013年一樣之出口量,惟提高出口價值。
關於原料腰果之進口,西非地區供應商將繼續供應予越南,確保提供越南加工廠商之需求量。

馬來西亞勞動力不足加上外勞政策不明確,促使台商醞釀撤資,轉移至越南與印尼增設生產線

馬來西亞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總會長江文洲頃接受「南洋商報」專訪時指出,許多台商在90年代因應中華民國政府倡導「南向政策」,將製造業基地由台灣轉向東南亞投資熱點諸如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及泰國,如今投資熱點已擴大至包括越南、緬甸、寮國甚至中國大陸等國家。



由於前往馬國投資的台商以製造業者居多,惟馬國勞動力不足,加上政府外勞政策不明確,使得台商難以進一步擴大本地生產線。為確保勞動力足以應付額外生產線,部分台商在過去3年已逐步將生產線轉移至鄰國如越南及印尼等,並放棄在大馬開拓事業版圖。目前在大馬從事製造業的台商,無論是電子或金屬加工業皆面臨諸多挑戰,且需面對印尼、泰國、越南、中國大陸及韓國等國家之激烈競爭。



根據馬國投資發展局統計數據顯示,累積至去(2013)年10月止,馬國共核准我國2,411件製造業投資計畫申請,總投資金額為116億813萬美元,為馬國第4大外人投資來源,僅次於日本、美國及新加坡。去年1至10月,我國在馬國之製造業投資件數為15件,投資金額為3,475萬美元,2012年全年則有5,608萬美元,件數13件,退居馬國外人投資第17位。 



大馬擁有天時地利人和之優勢,許多台商,尤以中小企業居多,喜愛到馬國投資或居住。目前在馬國發展之台灣企業有約1,750家,旅居馬國的臺灣人約有3萬人。目前該總會約有500家公司會員,其中以製造業居多(占總數約80%),如電子、金屬加工、汽車零配件件等,其餘20%則從事服務業及專業領域。



該總會目前正在收集台資企業勞動力資料,計畫於近期內與馬國內政部及移民局會面,除反映馬國勞力不足,影響台商作業外,也盼馬國政府改善行政效率,以期台商可更快速引進外勞紓解營運困境。該總會認為,由於許多台商來馬國已逾20多年,各領域皆有傑出表現,馬國政府應留住現有台商,以指標及績效制來作業,才能吸引更多新台商進駐。台商盼馬國政府可發放居留權,以期台商可在本地積極擴大事業版圖,並將技術留在馬國。



江文洲總會長看好大馬清真市場,渠籲請台商食品業者與馬國業者合作,將台灣專業技術轉移至馬國,共同通過本地清真認證將清真食品出口至東協、中東、印度等國家。由於馬國總人口僅約2,900萬,但東協國家卻有5、6億人口,加上大馬產品出口至東協市場皆享有免稅待遇,台商應好好利用這平台。由於馬國與台灣未簽有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台商自台灣進口用以組裝產品用的零組件不獲免稅待遇,導致成本增加。估計馬台雙邊3,000多項產品皆須繳付進口關稅,降低台商投資馬國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