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越南政府公告自明(2014)年1月1日起調高地區基本薪資額,其中第1、2、3、4地區適用的基本薪,分別為270萬、240萬、210萬、190萬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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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情本文 :
越南政府已於本(2013)年11月14日發布第182/2013/ND-CP號公告,有關於企業、合作社、合作生產組、農場、家庭戶、個人任職勞工,以及機關和組織有僱用勞工適用之地區基本薪資額的規定,並規定自本年12月31日起開始生效,惟前列第182/2013/ND-CP號公告第3條第1項規定的基本薪,則自明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
前列第182/2013/ND-CP號公告共6條,規定如下:
第1條:適用範圍
本(第103/2012/ND-CP號)公告規範於企業、合作社、合作生產組、農場、家庭戶、個人任職勞工,以及機關和組織有僱用勞工適用的地區基本薪資額。
第2條:適用對象,包括:
一、依據越南企業法規定成立、組織管理以及活動的企業(含越南外資企業)。
二、具有僱用勞工的合作社、聯盟合作社、合作生產組、農場、家庭戶、個人及其他越南組織。
三、具有僱用勞工之在越南設立的外國機關、組織、國際組織及外籍人士(對於越南參與執行國際公約而其規定與本公告規定不同者,則除外)。
本條第一、二及三項規定的企業、機關、組織及個人等,以下均簡稱為企業。
第3條:地區基本薪資額
一、規定企業適用之地區的基本薪如下:
(一)、270萬盾,適用於第1地區營運的企業
(二)、240萬盾,適用於第2地區營運的企業。
(三)、210萬盾,適用於第3地區營運的企業。
(四)、190萬盾:適用於第4地區營運的企業。
二、本公告附錄詳列適用基本薪的地區名單(謹註: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036盾)。
第4條:適用之地區基本薪:
一、 本公告第3條第一項規定的地區基本薪,係作為企業與勞工協商給付勞工薪資的依據,以確保:
(一) 給付在一般勞動條件下操作最簡易工作,而已確保月內正常操作工作天數、完成勞動定量或協商工作之尚未經過訓練勞工的每月之薪資額,不可低於地區基本薪。
(二) 給付經過職業訓練的勞工(含企業自行訓練的勞工)之最低薪資額,應至少高出地區基本薪資額之7%。
二、 依據本公告第3條第1項規定的地區基本薪,企業進行認定並調整所屬梯形薪資和薪資表所列各級薪資額,以及勞工勞動合約上載列薪資額,以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三、鼓勵企業執行協商,給付勞工的薪資,高出本公告本(4)條第一項及第3條第一項規定的地區基本薪。
第5條:施行效力:
一、 本公告自本年12月31日起開始生效,惟本公告第3條一項規範地區基本薪,則自明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
二、 本公告取代政府2012年12月4日第103/2012/ND-CP號公告,有關在企業、合作社、合作生產組、農場、家庭戶、個人任職勞工、以及機關和組織有僱用勞工適用之地區基本薪資額的規定。
第6條:施行責任
一、 越南勞動部負責輔導執行本公告。
二、 勞動部與越南總工會、越南商工總會、越南聯盟合作社、越南中小型企業協會、各部會、相關機關、中央直轄市及省人民委員會配合,對雇主及勞工進行宣導本公告,同時檢查及監督本公告地區基本薪規範之執行;依規定提報政府審議及核定調整地區基本薪。
三、 各部長、部級機關首長、政府所屬機關首長、中央直轄市及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各機關及企業負責執行本公告。
附錄
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基本薪資額的地區名單
第1地區:包括下列地區:
(一) 河內市轄屬郡區、嘉林縣、東英縣、蓄山縣、清馳縣、慈廉縣、常信縣、懷德縣、石室縣、國威縣、清威縣、糜玲縣、章美縣及山西市區;
(二) 海防市轄屬郡區、水原縣、安陽縣、安老縣及永保縣區;
(三) 胡志明市轄屬郡區、古芝縣、福門縣、平政縣及芽皮縣區;
(四) 同奈省轄屬邊和市、仁澤縣、隆城縣、永久縣及盞泵縣區;
(五) 平陽省轄屬土龍木市、順安市、逸安市、濱葛縣及新淵縣 
區;
(六) 巴地頭頓省轄屬頭頓市區;
第2地區:包括下列地區:
(一) 河內市轄屬其餘縣區;
(二) 海防市轄屬其餘縣區;
(三) 海陽省轄屬海陽市區;
(四) 興安省轄屬興安市、美豪縣、文林縣、文江縣及安美縣區;
(五) 永福省轄屬永安市、福安市、平川縣及安樂縣區;
(六) 北寧省轄屬北寧市、慈山市、桂武縣、仙瑜縣及安豐縣及順成縣區;
(七) 廣寧省轄屬夏龍灣市及孟街市區;
(八) 太原省轄屬太原市區;
(九) 富壽省轄屬越馳市區;
(十) 老街省轄屬老街市區;
(十一) 寧平省轄屬寧平市區;
(十二) 承天順化省轄屬順化市區;
(十三) 峴港市轄屬郡及縣區;
(十四) 慶和省轄屬芽莊市及金蘭灣市區;
(十五) 林同省轄屬大勒市及保祿市區;
(十六) 平順省轄屬藩切市;
(十七) 胡志明市轄屬芹耶縣區;
(十八) 同奈省轄屬隆慶市、定館縣及春祿縣區;
(十九) 平陽省轄屬富教縣及油町縣區;
(二十) 平福省轄屬真城縣區;
(二十一) 巴地頭頓省轄屬巴地市及新成縣區;
(二十二) 隆安省轄屬新安市、德和縣、濱瀝縣、芹德縣及芹玉縣區;
(二十三) 前江省轄屬美拖市區;
(二十四) 芹苴市轄屬郡區;
(二十五) 堅江省轄屬迪石市區;
(二十六) 安江省轄屬東川市區;
(二十七) 金甌省轄屬金甌市區。
第3 地區:包括下列地區:
(一) 其餘各省轄屬市區(第1及第2地區所列省轄市區除外);
(二) 海陽省轄屬志玲市、錦讓縣、南策縣、金城縣、京門縣、 
嘉祿縣、平江縣及肆祺縣區;
(三) 永福省轄屬永祥縣、三島縣、三揚縣、立石縣及蘆江縣區;
(四) 富壽省轄屬富壽市、符寧縣、林操縣、清波縣及三農縣區;
(五) 北寧省轄屬嘉平縣及良才縣區;
(六) 北江省轄屬越安縣、安勇縣、協和縣、新安縣及諒江縣區;
(七) 廣寧省轄屬橫蒲縣及東潮縣區;
(八) 老街省寶勝縣及沙巴縣區;
(九) 興安省轄屬其餘縣區;
(十) 太原省轄屬公江市、普安縣、富平縣、富良縣、同喜縣及大慈縣區;
(十一)南定省轄屬美祿縣區;
(十二)河南省轄屬維先縣及金榜縣區;
(十三)寧平省轄屬三蝶市、嘉遠縣、安慶縣及花蘆縣區;
(十四)清化省轄屬炳山市及靜嘉縣區;
(十五)河靜省轄屬祺英縣區;
(十六)承天順化省轄屬香水市、香茶市、富祿縣、豐田縣、廣田縣及富旺縣區;
(十七)廣南省屬殿盤縣、大祿縣、維川縣及山城縣區;
(十八)廣義省轄屬平山縣及山靖縣區;
(十九)富安省轄屬河橋市區;
(二十)寧順省轄屬寧海縣及順北縣區;
(二十一) 慶和省轄屬寧和市、甘林縣、延慶縣及萬寧縣區;
(二十二) 崑嵩省轄屬德河縣(Dak Ha)縣區;
(二十三) 林同省轄屬德重縣及夷玲縣區;
(二十四) 平順省轄屬羅夷(La Gi)市、咸順北及咸順南縣區;
(二十五) 西寧省轄屬展鵬縣及鵝油縣區;
(二十六) 平福省轄屬同帥市、福隆市、平隆市、同富縣及漢管
縣區;
(二十七) 同奈省轄屬其餘縣區;
(二十八) 巴地頭頓省轄屬隆田縣、紅土縣、川木縣、周德縣及昆島;
(二十九) 隆安省轄屬守承縣、德惠縣、周城縣、新柱縣及盛化縣區;
(三十)前江省轄屬鵝公市及周城縣區;
(三十一) 檳椥省轄屬周城縣區;
(三十二) 永隆省轄屬黎明市及隆湖縣區;
(三十三) 芹苴市轄屬縣區;
(三十四) 堅江省轄屬河仙市、堅良縣、富國島、堅海縣、江成縣 及周城縣區;
(三十五) 安江省轄屬新州市區;
(三十六) 後江省轄屬七岔市、周城縣及周城A縣區。
(三十七) 金甌省轄屬伍根縣、蓋略縣(Cai Nuoc)、幽明(U Minh)及陳文時縣區。
第4 地區:越南全國之其餘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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