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 星期一

越南央行頒佈第2984/QD-NHNN號決定有關外幣貸款之行政手續規定

越南央行頒佈第2984/QD-NHNN號決定有關外幣貸款之行政手續規定,並自本(201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實施。依該規定,准許信用機構、外國分行提供外幣貸款之手續具體如後:(一)倘有提供外幣貸款之需,信用機關、外國分行依規定以書面向央行提出准許提供外幣貸款之申請書;(二)央行於收到申請申請書之日起最多30天內,向信用機關、外國分行通知是否同意。此外,該決定亦說明上述申請書應具備之哪些主要內容。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