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 星期一

越南對進口植物油實施防衛措施

越南工商部部長本(2013)年8月23日頃簽發第5987/QD-BCT號決定有關對進口植物油正式實施防衛措施。實施防衛措施之品產稅則號碼分別為 1507.90.90、1511.90.91、1511.90.99。
第5987/QD-BCT號決定將於本年9月7日起生效,同時取代本年4月22日第2564/QD-BCT號決定之暫時性防衛措施。
越南該防衛措施實施時間為4年,實施時間及稅率具體如下:





生效時間

稅率


2013/5/7- 2014/5/6

5%


2014/5/7 - 2015/5/6

4%


2015/5/7 - 2016/5/6

3%


2016/5/7 – 2017/5/6

2%
越南工商部稱,2009-2012年期間越南精鍊植物油進口持續成長。在絕對成長方面,2010年進口量較2009年成長16.71%,2011年及2012年分別成長23.95%及45.83%。在相對成長方面,2010年及2011年分別成長18.82%及8.7%,2012年大幅成長57.61%。
進口量持續成長嚴重影響越南國內廠商之生產、市場佔有率及利潤,同時將衍生多種後果,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問題。爰,為控制進口產品帶來之損失,越南工商部決定實施上述之防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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