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 星期五

越南金融投資業者協會(VAFI)建議將黃金片及金飾品,增列為適用20%特別消費稅率的項目

越南商工總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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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金融投資業者協會(VAFI)表示,該會頃書面提報越南總理及各相關部會研擬有關增加國庫收益的措施,其中建議政府審議將黃金片及金飾品,比照奢侈品例如汽車及機車等,增列為適用特別消費稅的項目,適用稅率為20%,惟對越南央行與全球執行黃金的買賣活動,則不須適用特別消費稅。若越南政府核准實施前列建議時,方可終止越南經濟體遭黃金和美元化的不良現象。
越南金融投資業者協會續告稱,目前越南央行推動黃金片標售計畫,亦不克徹底解決越南經濟體遭黃金化,而僅使特准從事買賣黃金片的企業圖利,若越南財政部和央行同意推動前列黃金片及金飾品適用特別消費稅的計畫,屆時越南銀行將可多吸收幾十兆的越盾,外滙滙率將更加穩定且將可降低越盾存款回跌至3%的年利率,同時將可增加300億外滙存底,以達到600億外滙存底的目標。此外越南央行亦可調降越盾和美元放款年利率,分別為5%至6%及2%,深信業者接洽融資將更順暢,且越南經濟將可迅速復甦並發展穩定。
依據越南政府去(2012)年4月3日第24/2012/ND-CP號公告,有關經營黃金活動管理第17條第3項亦曾規定,責成越南財政部與央行配合,按各個時期需要而提報越南政府審議,或按其權責發布有關對從事經營黃金適用符合的進出口關稅、加值稅、特別消費稅及所得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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