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 星期四

越南政府擬修訂投資法,其中將加強簡化投資申請手續,以提供順暢經營環境予外商

越南勞動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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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計畫投資部已於本(2014)年3月24日在胡志明市舉辦政府與外資企業座談會,計有逾300家外資企業及胡志明市各廳處代表出席該活動。
據在胡志明市從事速食食品投資的美商Pizza Hut代表於會中表示,該公司己於2005年在胡志明市投資設立速食食品的越南分支機構,嗣於2012年遞件向河內市申請設立分公司,前後花費14個月方能取得投資執照。另該公司亦於本(2014)年初在河內市投資增設3個食品連鎖店,惟越南權責機關要求應出示母公司投資執照、財務證明、審計報告、環保及食品衛生安全等文件,方能審議,該等繁瑣手續造成投資業者諸多困擾。
又據進駐胡志明市加工出口區投資的BC木器外銷公司告稱,該公司已於2006年取得胡志明市加工出口暨工業區管理委員會(HEPZA)核發投資執照,嗣後依據越南政府核准試辦擴大加工出口區營運功能的規定,該公司亦已投資增列從事國際貨品買賣的經營項目,並己投入數百萬美元的資金,惟依據越南政府於2013年第164/2013/ND-CP號公告有關工業區、加工出口區及經濟區營運規定,加工外銷廠商從事貿易活動的分支機構,應在加工出口區外設立,方准投入經營,致越南海關業己中止受理有關該公司買賣進出口活動的業務,造成廠商蒙受許多損失。
諸多出席前列座談會的外資廠商,均反應越南政府核發投資執照時間冗長,主因係諸多外資計畫須取得中央意見後方予發照所致。為縮短發照時間並創造順暢投資經營環境予業者,胡志明市黎副主席孟何(Le Manh Ha)亦於會中,建議越南各部會研擬修訂目前相關規定:在必要時,受理投資計畫案的省市政府方須徵詢各部會的意見、在網際網路上公開處理投資案文件過程、在業者住宿執行就地發照等措施。
據越南計畫投資部裴部長光榮(Bui Quang Vinh)復稱,越南政府未來將修訂投資法,其中將減至最低有關業者申請投資的手續,可能廢除核發投資執照的方式,惟僅保留適用於政府管理的若干行政手續,包括應適用核發投資執照的產業(例如金融業)、涉及使用大量土地的計畫案、污染環境(適用於造成環境污染的生產科技)、應取得投資執照以享受優惠的企業。另一旦廢除核發投資執照制度時,越南政府將加強實施後檢查的制度,以有效管理外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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