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日 星期日

2014年2月20日起諸多二手產品均不得進口越南

越南工商部頃頒布第04/2014/TT-BCT號公告,規定有關諸多二手產品自2014年2月20日起不得進口越南。其中包括: 二手手機、筆記型電腦、小型錄音機、錄影機、手錶、具有離心烘乾功能之洗衣機、超音波機、治療機等產品。
具體禁止進口之二手產品名單請登錄下列網址參考http://www.moit.gov.vn/vn/Pages/ChiTietVanBan.aspx?vID=13977 
為科學研究、人道援助等目的進口時,須事先向工商部申請,工商部在7天內告知進口商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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