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吸收外資注入越南銀行

依越南政府第69/2007/NĐ-CP號議定第4條第1款,有關外國投資者購買越南股份商業銀行的股份規定,外國投資者(包括現有的外國股東在內)以及關係人 和個別的外國投資者在一個越南銀行的持股比例分別不許超過該銀行章程總資金的30%和20%。針對持股比例的規定,過去幾年,外國投資者抱怨他們在越南銀行的決定權不足,或者不得深入地參加越南銀行的管理及執行工作。
但是調高外資持股比例以代替上述69號議定的議定草案(其中有提到提高外國投資者在越南信用組織的持股比例)正待越南政府的批准。最近,參與在美國舉辦的第68屆聯合國大會高層論壇時,越南政府總理阮晉勇表示,越南政府正考慮調漲越南銀行的外資比例,在不久的將來,持股比例可提高到49%。
此資訊發出去後,許多人認為,越南權責機關將會儘快批准。因阮晉勇總理在美國分布此資訊,或許顯示出所有籌備工作已完畢,只是須等正式公佈此資訊的時機。財政專家及各銀行認為,在越南銀行系統重新組織的背景下,外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的調漲是積極的信號。
許多越南商業銀行聽到此消息表示高興,因為他們的銀行可吸引更多外資,技術以及企管、金融操作技巧等。東方銀行鄭理事長文俊表示,增加外國投資者在越南銀行的持股比例是銀行業的積極信號,有助於創造更大的經營機會。銀行協會法治俱樂部主任兼一家股份商業銀行的副總經理張青德稱,此使銀行的資金更加穩定,銀行的風險管理質量也得到改善。
至於增加持股比例的合適的時間,財政銀行專家阮志孝表示,可能2014年初是最合適的時間,因為這是各銀行開始擴大經營、投資範圍的時點。但是,他認為持股比例不應該只停在49%,而應繼續調漲。因為銀行系統開放100%的時點- 2020年- 離現在也不遠,管理單位應作出具體的持股比例調漲戰略,讓越南銀行系統可穩定與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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