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越南對中國大陸冷軋不銹鋼作出反傾銷初裁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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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貿部競爭管理局對原產於中國大陸、臺灣、印尼和馬來西亞的冷軋不銹鋼作出反傾銷初裁:對涉案產品徵收為期120日的臨時反傾銷稅。其中,中國大陸企業臨時反傾銷稅如下:福建東南不銹鋼有限公司(Fujian Southeast Stainless Steel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6.45%;聯眾不銹鋼公司(Lianzhong Stainless Steel Corporation)臨時反傾銷稅為6.99%;其他大陸企業為6.68%。臺灣公司臨時反傾銷稅如下:臺灣遠龍不銹鋼公司(Yuan Long Stainless Steel Corp)臨時反傾銷稅為30.73%;其他臺灣公司為13.23%。對印尼、馬來西亞不鏽鋼企業產品則分別徵收12.03%和14.38%臨時反傾銷稅。2013年7月9日,應Posco VST Co Ltd和Hoa Binh Inox JSC的申請,越南對原產於中國大陸、臺灣、印尼和馬來西亞的冷軋不銹鋼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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