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越南海關總局要求所屬海關局加強督促廠商繳交積欠稅款,逾期不繳者,將中止受理渠等貨品出進口的通關手續

越南青年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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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海關總局已於本(2013)年11月20日書面指導越南全國各省市海關局,要求在本年底前採取若干措施,俾便完成越南政府交付本年度國庫收益的計畫,依此各省市海關局對尚有積欠稅金的廠商,應發出繳稅和滯繳金通知書,對於依現行規定已獲得加延繳交稅款而將屆滿者,亦應發行通知書並督促廠商準時繳交,同時應與國庫、商業銀行和其他信用機構加強配合,對違反租稅法令規定業者採取強制措施,包括對尚未繳交稅金的廠商,將中止受理其貨品出進口的通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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