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律圖書館網站
商情本文:
越南政府已於本(2013)年11月14日發布第180/2013/ND-CP號公告,增修政府2007年6月1日第92/2007/ND-CP號公告,有關旅遊法若干條文施行細則的規定,並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依據前列第180/2013/ND-CP號公告規定,將調高第92/2007/ND-CP號公告第15條規定從事國際旅遊服務企業應繳交的押金如下:
一、 從事經營國際旅遊而有安排旅客進入越南國境觀光的企業,繳交2億5,000萬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036越盾)的押金。
二、 從事經營國際旅遊而有安排旅客離開越南國境前往國外觀光、或安排旅客進入和離開越南國境觀光的企業,繳交5億越盾的押金。
前列從事提供國際旅遊服務的企業,應將押金繳入於銀行開設的帳戶,並與受理銀行協商享受符合越南法律規定的利率。該押金得使用於當旅遊企業不予履行或履行旅遊活動項目不足,所衍生的相關問題。
企業得在下列情況下獲退還押金:
一、 接獲越南旅遊體育暨文化部通知,對企業不予核發經營國際旅遊活動執照者;
二、 越南旅遊體育暨文化部書面決定撤銷企業經營國際旅遊活動執照者;
三、 核發投資執照機關決定撤銷從事經營國際旅遊外資企業的投資執照,或刪除其投資執照上所列提供國際旅遊經營項目者。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越南海關總局要求所屬海關局加強督促廠商繳交積欠稅款,逾期不繳者,將中止受理渠等貨品出進口的通關手續
越南青年人日報
商情本文 :
越南海關總局已於本(2013)年11月20日書面指導越南全國各省市海關局,要求在本年底前採取若干措施,俾便完成越南政府交付本年度國庫收益的計畫,依此各省市海關局對尚有積欠稅金的廠商,應發出繳稅和滯繳金通知書,對於依現行規定已獲得加延繳交稅款而將屆滿者,亦應發行通知書並督促廠商準時繳交,同時應與國庫、商業銀行和其他信用機構加強配合,對違反租稅法令規定業者採取強制措施,包括對尚未繳交稅金的廠商,將中止受理其貨品出進口的通關手續。
商情本文 :
越南海關總局已於本(2013)年11月20日書面指導越南全國各省市海關局,要求在本年底前採取若干措施,俾便完成越南政府交付本年度國庫收益的計畫,依此各省市海關局對尚有積欠稅金的廠商,應發出繳稅和滯繳金通知書,對於依現行規定已獲得加延繳交稅款而將屆滿者,亦應發行通知書並督促廠商準時繳交,同時應與國庫、商業銀行和其他信用機構加強配合,對違反租稅法令規定業者採取強制措施,包括對尚未繳交稅金的廠商,將中止受理其貨品出進口的通關手續。
越南政府將加強管理傳銷活動之營運
越南青年人日報
商情本文 :
越南工商部競爭管理局已於本(2013)年11月22日在峴港市舉辦越南傳銷營運座談會。據越南傳銷協會於會中表示,經過11年的營運,越南全國至今計有65家國內及國外傳銷公司(含5家被撤銷執照的公司),約有100萬人參與傳銷活動,傳銷產品項目約4,000種,大部分為機能食品、化妝品及家用器材,總營業額逾4,000兆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036越盾)。
又據越南競爭管理局白局長文孟(Bach Van Mung)告稱,消費者對傳銷公司營運方式不予認同的主要問題,係公司過度宣傳產品功能、跨張參與傳銷運作人士的權利。另亦有少數企業模仿傳銷公司之變相運作,造成消費者損失及權責機關管理困難等。為此越南政府將修訂2005年8月24日第110/2005/ND-CP號公告,有關貨品傳銷活動的管理規定,其中將調高傳銷公司須繳交押金額度、對給付參與傳銷活動人士的回扣設限、傳銷公司應對其參與售貨人士之違法行為負責、不再核發執照予有違反營運規範的傳銷公司。預估越南政府將於明年初發布並實施新版傳銷活動的管理規定。
商情本文 :
越南工商部競爭管理局已於本(2013)年11月22日在峴港市舉辦越南傳銷營運座談會。據越南傳銷協會於會中表示,經過11年的營運,越南全國至今計有65家國內及國外傳銷公司(含5家被撤銷執照的公司),約有100萬人參與傳銷活動,傳銷產品項目約4,000種,大部分為機能食品、化妝品及家用器材,總營業額逾4,000兆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036越盾)。
又據越南競爭管理局白局長文孟(Bach Van Mung)告稱,消費者對傳銷公司營運方式不予認同的主要問題,係公司過度宣傳產品功能、跨張參與傳銷運作人士的權利。另亦有少數企業模仿傳銷公司之變相運作,造成消費者損失及權責機關管理困難等。為此越南政府將修訂2005年8月24日第110/2005/ND-CP號公告,有關貨品傳銷活動的管理規定,其中將調高傳銷公司須繳交押金額度、對給付參與傳銷活動人士的回扣設限、傳銷公司應對其參與售貨人士之違法行為負責、不再核發執照予有違反營運規範的傳銷公司。預估越南政府將於明年初發布並實施新版傳銷活動的管理規定。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越南咖啡價格降至三年最低
亞太日報(新華社創辦)
據越南媒體報道,越南咖啡價格在過去6個月下降了三分之一,每公斤降幅超過1.5萬越盾(約合0.7美元),是三年來最低價格。咖啡出口停止,許多企業因此破產。
越南《經濟時報》21日報道說,越南咖啡出口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過度依賴原料出口。目前,越南咖啡深加工量佔咖啡出口總量的10%。越南有160個咖啡粉加工廠,年生產能力5.17萬噸,實際產能為2.61萬噸。速溶咖啡有25個出口市場,烘培咖啡有6個出口市場,其他咖啡加工品有16個出口市場。咖啡深加工產品品質不高,面臨多個進口國的關稅和食品安全壁壘,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較低。
為實現咖啡行業的持續發展,越南咖啡執行委員會已提出面向2020年咖啡發展目標,擬實現咖啡種植面積60萬公頃,年產咖啡160萬噸;每公頃咖啡年創造價值1.2億越南盾(約合5700美元);到2015年咖啡豆加工規模佔40%,到2020年增至70%。此外,加大對咖啡加工設備的投資,到2015年實現100%咖啡加工達國家標準。
越南咖啡執行委員會還表示,擬建設咖啡現代銷售渠道,到2015年擬在西原地區和胡志明市投資建設咖啡期貨交易平臺。
越南政府公告自明(2014)年1月1日起,對進駐資訊科技工業區投資的廠商,提供投資優惠的措施
越南法律圖書館網站
商情本文:
越南政府已於本(2013)年11月8日發布第154/2013/ND-CP號公告,有關資訊科技工業區營運的規定,並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且取代政府2007年5月3日第71/2007/ND-CP公告資訊科技法科技工業若干條文施行細則第3章所列各條規定。
前列第154/2013/ND-CP號公告的重點內容規定如次:
一、 資訊科技工業區係指從事研究發展、訓練、生產及經營資訊科技產品和勞務、供應資訊科技基礎設施、為廠商和組織供應資訊科技勞務、以及與資訊科技有關連之其他活動的工業區。資訊科技工業區的投資業者,係指使用資金投資開發並直接管理資訊科技工業區的組織、個人或資金所有業主之代表人。
二、 資訊科技工業區認定的標準:
(一) 符合該第154/2013/ND-CP號公告第4條規範的功能(例如研發、轉移及應用資訊科技;生產及經營資訊科技產品、供應資訊科技勞務、訓練科技人力、培育資訊科技、培養資訊企業、推廣資訊科技、舉辦資訊科技產品及勞務展覽等)及任務者;
(二) 資訊科技工業區內至少有2,000名從事資訊科技專業活動的勞工,且至少占工業區內勞工總額之60%。對於僅聚集從事生產資訊軟體、數據內容及提供資訊勞務廠商的工業區,至少有1,000名從事資訊科技專業活動的勞工,且至少占工業區內勞工總額之60%者;
(三) 對於僅聚集從事生產資訊軟體、數據內容及提供資訊勞務廠商的工業區,其開發土地總面積至少為1公頃,如有增加其他營運項目時,則其總面積至少為5公頃;
(四) 資訊科技工業區內應設置屬於該第154/2013/ND-CP號公告第7條規範之其他功能分區。
三、 享受租稅優惠:舉凡進駐資訊科技工業區投資的廠商,可享受15年10%的企業營所稅率,若屬於特殊情況者,可展延至30年;4年免徵企業營所稅及其續9年減半的優惠。另對廠進口屬企業固定資產項下的機器設備、零組件、配件、散件等,免徵其進口關稅。此外廠商尚可享受優惠出口關稅、政府提供優惠的投資及出口信用,以及比照高科技廠商享受的其他優惠。
我商可在越南法律圖書館www.thuvienphapluat.vn網站,下載前列第154/2013/ND-CP號公告全文,俾便參用。
商情本文:
越南政府已於本(2013)年11月8日發布第154/2013/ND-CP號公告,有關資訊科技工業區營運的規定,並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且取代政府2007年5月3日第71/2007/ND-CP公告資訊科技法科技工業若干條文施行細則第3章所列各條規定。
前列第154/2013/ND-CP號公告的重點內容規定如次:
一、 資訊科技工業區係指從事研究發展、訓練、生產及經營資訊科技產品和勞務、供應資訊科技基礎設施、為廠商和組織供應資訊科技勞務、以及與資訊科技有關連之其他活動的工業區。資訊科技工業區的投資業者,係指使用資金投資開發並直接管理資訊科技工業區的組織、個人或資金所有業主之代表人。
二、 資訊科技工業區認定的標準:
(一) 符合該第154/2013/ND-CP號公告第4條規範的功能(例如研發、轉移及應用資訊科技;生產及經營資訊科技產品、供應資訊科技勞務、訓練科技人力、培育資訊科技、培養資訊企業、推廣資訊科技、舉辦資訊科技產品及勞務展覽等)及任務者;
(二) 資訊科技工業區內至少有2,000名從事資訊科技專業活動的勞工,且至少占工業區內勞工總額之60%。對於僅聚集從事生產資訊軟體、數據內容及提供資訊勞務廠商的工業區,至少有1,000名從事資訊科技專業活動的勞工,且至少占工業區內勞工總額之60%者;
(三) 對於僅聚集從事生產資訊軟體、數據內容及提供資訊勞務廠商的工業區,其開發土地總面積至少為1公頃,如有增加其他營運項目時,則其總面積至少為5公頃;
(四) 資訊科技工業區內應設置屬於該第154/2013/ND-CP號公告第7條規範之其他功能分區。
三、 享受租稅優惠:舉凡進駐資訊科技工業區投資的廠商,可享受15年10%的企業營所稅率,若屬於特殊情況者,可展延至30年;4年免徵企業營所稅及其續9年減半的優惠。另對廠進口屬企業固定資產項下的機器設備、零組件、配件、散件等,免徵其進口關稅。此外廠商尚可享受優惠出口關稅、政府提供優惠的投資及出口信用,以及比照高科技廠商享受的其他優惠。
我商可在越南法律圖書館www.thuvienphapluat.vn網站,下載前列第154/2013/ND-CP號公告全文,俾便參用。
越南央行擬允許外商在越南境內開設外滙或越盾之直接投資資金的帳戶,俾利推動其投資計畫
越南商工總會網站
商情本文 :
越南央行頃擬定有關越南外滙法規範外商直接在越南投資活動的規定草案,依此舉凡擬在越南從事直接投資活動的外商(含以合約合作經營方式投資的外商),應在越南境內獲准營運的信用機構開設帳戶後,所有在越南直接投資活動的資金,均須透過該帳戶轉入越南境內(含滙出境外),俾便進行相關交易或商務的活動,惟直接投資的外商可在越南開設外滙或越盾的帳戶(先前規定僅可開設外滙帳戶),該擬鬆綁的開戶規定,將可協助外商在越南境內使用合法的外滙或越盾之投資資金(含在越南境內融資的外滙或越盾),執行投資入股企業,對於擬以越盾資金執行投資計畫案的外商,則應於其先前開設直接投資資金帳戶的銀行,開設越盾資金的帳戶,俾便依據越南政府現行規定,執行合法收支的交易活動。
當外商有需求在其他越南信用機構開設直接投資的資金帳戶時,則應撤銷其先前開設的帳戶後,方可為之,同時亦應將舊帳戶結存的金額,轉列入新開設的帳戶。
此外前列草案亦規定,在越南直接投資的外商,可透過其開設的直接投資資金的帳戶,將公司章程資金、直接投資資金、再行投資資金、期滿終止或提前中止投資計畫活動清理資金、轉讓投資計畫案資金、向外國融資利息和費用、以及與直接投資活動收取的合法款項滙出國外。
商情本文 :
越南央行頃擬定有關越南外滙法規範外商直接在越南投資活動的規定草案,依此舉凡擬在越南從事直接投資活動的外商(含以合約合作經營方式投資的外商),應在越南境內獲准營運的信用機構開設帳戶後,所有在越南直接投資活動的資金,均須透過該帳戶轉入越南境內(含滙出境外),俾便進行相關交易或商務的活動,惟直接投資的外商可在越南開設外滙或越盾的帳戶(先前規定僅可開設外滙帳戶),該擬鬆綁的開戶規定,將可協助外商在越南境內使用合法的外滙或越盾之投資資金(含在越南境內融資的外滙或越盾),執行投資入股企業,對於擬以越盾資金執行投資計畫案的外商,則應於其先前開設直接投資資金帳戶的銀行,開設越盾資金的帳戶,俾便依據越南政府現行規定,執行合法收支的交易活動。
當外商有需求在其他越南信用機構開設直接投資的資金帳戶時,則應撤銷其先前開設的帳戶後,方可為之,同時亦應將舊帳戶結存的金額,轉列入新開設的帳戶。
此外前列草案亦規定,在越南直接投資的外商,可透過其開設的直接投資資金的帳戶,將公司章程資金、直接投資資金、再行投資資金、期滿終止或提前中止投資計畫活動清理資金、轉讓投資計畫案資金、向外國融資利息和費用、以及與直接投資活動收取的合法款項滙出國外。
越南政府頒佈第179/2013/ND-CP號議定有關環保違規行政處罰規定
越南政府頃頒佈第179/2013/ND-CP號議定有關環保違規行政處罰規定。依該規定,對環保之行政違規行為的最多罰鍰可到10億越盾(對於自然人)或20億越盾(對於組織)。附加之處罰形式包括暫時取消環保標準合格證書、許可證等使用權,沒收行政違規之證物與用於進行違規行為之工具,要求恢復原始環境狀態,要求拆卸不符環保規定之建築工程,進行克服環境污染等措施,強制將所輸入越南境內的不符環保規定或導致環境污染之貨品、機械設備、工具、原料、燃料、物料、物品、生物製品等運至越南境外或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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