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 星期四

越南電子科技產品去(2013)年銷售出現榮景

越南青年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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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GfKTEMAX市場研究公司公布資料顯示,越南電子科技產品於去(2013)年4季的營業額達30兆5,000億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036越盾),較前年同期成長21.6%,累計越南南電子科技產品去年總營業額為113兆3,000億越盾,比前年成長22.1%。
越南去年第4季電子科技產品總營業額13兆3,000億越盾中,行動電話的營業額占11兆2,000億越盾,較前年同期成長高達47.2%,其中智慧型手機(Smart phone)的營業額躍居行動電話之榜首,其次為大銀幕平板的行動電話的營業額為5兆1,400億越盾,成長21.2%,平面電腦營業額則成長170%。此外越南家電於去年第4季的營業額亦隨之成長,其中空調與洗衣機於該期的營業額合計為5兆越盾,較前年同期成長22.5%,家電為8,170億越盾,成長18%,惟印刷及辦公器材銷售則呈現萎縮,該等產品於去年第4季的營業額僅為3,960億越盾,較前年同期衰退約20%。

越南本(2014)年1季GDP成長4.96%

越南統計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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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計畫投資部國民經濟綜合司裴司長何(Bui Ha)於本(2014)年3月間,在河內主持本年3份生產經營例會中表示,越南本年第1季GDP較去年同期成長4.96%,雖然已高出去年及前年GDP分別成長4.76%及4.75%,惟仍低於2011年GDP成長5.9%的數據。
越南本年第1季GDP成長4.96%中,農林及水產業成長2.37%,工業和營造業成長4.69%及服務貿易業成長5.95%。另越南本年第1季工業生產指數(IIP)亦成長5.2%(2013年同期IPP成長4.9%),其中加工製造業IPP成長7.3%,生產及輸配電力成長9.2%,供水及處理廢水和廢棄物成長5.7%,惟採礦業則衰退2.9%。

2014年3月23日 星期日

越南央行公告對非屬越南居住人的外國組織及個人,在越南從事間接投資活動的執行辦法

越南法律圖書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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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央行已於本(2014)年3月12日發布第05/2014/TT-NHNN號公告,有關輔導執行間接投資資金開戶及使用,俾便外商在越南從事間接投資活動的規定,並規定自本年4月28日起開始實施,且取代該央行2004年5月25日第03/2004/TT-NHNN號公告。
前列第05/2014/TT-NHNN號公告適用的對象,為於越南從事間接投資活動之非屬越南居住人的外國投資業者(外國組織及個人),惟不適用於屬越南居住人的外商,該等外商得依據越南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的現行規定,在越南從事間接投資的活動。
前列外國投資業者在越南從事間接投資的一切活動,應以越盾的幣別執行交易,並須透過於獲准經營及供應外滙的單1家商業銀行(含外國銀行越南分行),開設單1個間接投資資金之越盾的帳戶為之。該間接投資資金帳戶的結餘,不得將其轉換為於信用機構及外國銀行分行之定期及儲蓄存款。另外國投資業者若有需求將資金、間接投資活動合法收取的款項及利盈餘轉滙出國外時,可使用該越盾帳戶向獲准經營及供應外滙的信用機構購買外滙滙出為之。
適用第05/2014/TT-NHNN號公告規定的外國投資業者,可在越南從事間接投資的活動項如下:
一、 向尚未上市及未在越南證券市場辦理交易註冊的越南企業入股、買賣其股權及入股資金,惟不得直接參與管理企業的活動;
二、 向已辦理登記市場交易註冊(Upcom)及在越南證券市場上市的越南企業入股及買賣其股權,惟不得直接參與管理企業的活動;
三、 在越南證券市場執行債券及其他類別證券之買賣;
四、 向越南居住人的組織購買其獲准在越南境內發行之越盾價值的其他有價證券;
五、 以越盾的幣別委託依越南證券法規定獲准受理委託投資業務的組織、基金管理公司及投資公司執行投資;以越盾的幣別委託依越南央行規定獲准受理委託投資業務的信用機構及外國銀行分行執行投資;
六、 依據越南證券法規定將外國投資業者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的資金執行轉讓及入股;
七、 依據越南法令規定執行其他間接投資的形式。
我商可在越南法律圖書館http://thuvienphapluat.vn網站,上載前列第05/2014/TT-NHNN號公告全文(含開設間接投資資金越盾帳戶之獲准收支項目),俾便參用。

俄羅斯將提供予越南5億美元融資,以投資興建原子能源研究中心

越南年輕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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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俄羅斯國家原子能源集團(Rosatom)Mr. V.A.Pershukov於本(2014)年3月18日,出席越南林同省大勒市舉辦大勒核能反應爐恢復活動30週年慶時表示,俄國將與越南合作投資興建金額為5億美元的核能研究中心,其中俄國將提供予越南貸款以推動該計畫。依該投資計畫,該中心將包括在大勒市併同營造2個組合性的核能中心,或分別在大勒市及河內市鄰近地區興建組合性的單1 核能中心,其中在大勒市將興建裝置容量為15MW的核能反應爐,超出目前大勒核能反應爐裝置容量之30倍,以及輻射性實驗研究室,至於在河內市的核能中心,則將使用電腦程式及模仿實際時間的系統執行研究核能,與含有輻射性材料完全無關。興建該等中心的時間計畫為5年,預計至2020年將可投入運作,俾便執行研究核能反應及訓練人力。

2014年2月份越南進出口概況

越南本年2月份貿易總額為199億900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38.0%,其中出口為98億8,600萬美元,進口為100億2,300萬美元,逆差為1億3,700萬美元。
台越雙邊貿易單月分析方面,本年2月份越南與我國貿易總額為9億2,030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81.3%,其中越南對我出口1億4,110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42.5%,自我進口7億7,920萬美元,較去年同期亦成長90.7%,逆差為6億3,810萬美元,亦較去年同期成長106.2%。本年2月份,我國為越南第5大貿易夥伴(次於中國、韓國、美國、及日本),為第3大貿易逆差國(次於韓國及中國),占出口市場第17位(次於美國、日本、中國、韓國、馬來西亞、德國、香港、泰國、澳大利亞、英國、菲律賓、印尼、新加坡、荷蘭、義大利及法國),居進口來源國第4位(次於中國、韓國、日本)。
累計本年1至2月越南與台灣貿易總額為18億6,940萬美元,較前年成長24.9%,其中自台進口15億5,230萬美元,較去年增加27.0%,對台出口3億1,710萬美元,較去年成長15.6%。累計對台貿易逆差為12億3,520萬美元,較去年成長30.3%。本年1至2月份,台灣為越南第5大貿易夥伴(次於中國、美國、韓國及日本),第3大貿易逆差國(次於中國、韓國),台灣為越南第17大出口市場(次於美國、中國、日本、韓國、德國、馬來西亞、香港、英國、澳大利亞、泰國、菲律賓、荷蘭、新加坡、印尼、義大利及法國),第4大進口來源國(次於中國、韓國及日本)。

越南央行調降利率

越南央行頃公佈自本(2014)年3月18日起,再融資利率自7%調降為6.5%,重貼現率自5%調降至4.5%,隔夜拆款利率自8%調降至7.5%。
有關越盾存款利率部份,無期限與1個月期以下之存款利率自1.2%調降至1%;1個月期以上至6個月期以下之存款利率自7%調降至6%;人民信用基金、微型金融機構之1個月期以上至6個月期以下之存款利率自7.5%調降至6.5%;6個月期以上之存款利率由信用機構依市場資本供需而訂定。
有關越盾貸款利率部份,對農業、鄉村、外銷、輔助工業、中小型企業、高科技企業等優先產業之越盾短期貸款利率自9%調降為8%;人民信用基金與微型金融機構對前述對象之越盾短期貸款利率自10%調降為9%。
對於美元存款利率部份,法人存放之美元年存款利率上限為0.25%;自然人存放之美元存款利率上限自1.25%調降至1%。
據越南央行副總裁阮同進稱,該行之利率調整係依據宏觀經濟情形以及不同階段之貨幣政策的各項措施監管能力進行。此次利率調降成為各個信用機構調降貸款利率之依據,以期鼓勵該等信用機構加強對有效的投資案提供貸款,形成輔助生產經營發展之關聯。以目前市場之條件,通膨有效抑制、宏觀經濟穩定、逐漸脫離風暴,此新之利率仍能鼓勵民眾向銀行存款,爰各家商業銀行之資金籌措將不受很大之影響。

越南政府管理越南國內生產及進口鋼鐵品質之相關規範自本(2014)年6月1日起生效實施

越南工商部及科技部已於去(2013)年12月31日發布第44/2013/TTLT-BCT-BKHCN號聯合公告,規範有關管理越南國內生產及進口鋼鐵品質,並規定自本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且適用於在越南國內生產及自國外進口而在越南境內使用之鋼鐵,惟不適用於出口、暫進後復運出口、過境及轉口之鋼鐵。
二、依據前列第44/2013/TTLT-BCT-BKHCN號公告規定,舉凡廠商在越南生產或輸入之鋼鐵,其品質條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越南國內生產之鋼鐵:在越南從事生產鋼鐵之組織及個人,應依據越南科技部2012年12月12日第28/2012/TT-BKHCN號公告,有關鋼鐵符合標準(即認定符合相應標準,簡稱合準)、符合技術標準(即認定符合相應技術標準,簡稱合規)以及評估合準與合規方法的規定,宣告產品符合國家制定之相應技術標準規範(QCVN)。對於越南政府尚未公布國家技術標準規範時,則前列廠商負責宣告適用之標準,包括生產單位制定標準、越南國家標準(TCVN)、各國標準、國際標準及區域標準。另有關鋼鐵產(貨)品商標之標示,應依據越南政府2006年8月30日第89/2006/ND-CP號公告貨品商標規定、越南科技部2007年4月6日第09/2007/TT-BKHCN號公告,輔導執行前列第89/2006/ND-CP號公告、以及該部2007年7月25日第14/2007/TT-BKHCN號修訂第09/2007/TT-BKHCN號公告之規定辦理。越南工商部按各種鋼鐵特殊性質,發布鋼鐵生產過程適用的國家技術標準規範,而生產鋼鐵之組織及個人負責採用該等規範,另有關執行合規之評估證明,由政府指定之組織鑑定。
(二) 進口之鋼鐵:履行輸入鋼鐵合約之組織及個人,均應宣告貨品適用之標準(生產單位標準、TCVN、各國標準、國際標準、區域標準),且應取得越南工商部指定組織執行合規及合準證明(檢查、檢驗品質)後方可進口。另越南工商部亦可成立檢查團,赴國外生產鋼鐵源頭執行檢查,惟相關往返費用,由進口商承擔。對於輸入屬同一製造商生產而其輸入數量不超過連續3次進口平均的鋼鐵數量,若經過3次連續檢驗合格後,則准予減免執行檢驗而改為抽檢,惟進口人應具文向越南工商部科技司提出申請。
三、越南44/2013/T-BKHCN公告規定之英譯版亦可在越南法律http://www.thuvienphapluat.vn/網站,下載該公告全文、鋼鐵種類及適用國家技術標準規範、TCVN等資訊,俾供參辦。